龙湾回收三轮车发放补助 安置出租车9月上路营运

      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7月19日上午,龙湾区47辆有牌有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结队驶入位于状元街道的“联运停车场”,三轮车车主与龙湾区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三轮车回收经济补助协议,并当场领取了补助款,车主普遍对政府的三轮车补偿标准和方式表示满意。这标志着市区人力三轮车经济补助和车辆安置工作全面展开,鹿城区、瓯海区也将陆续开展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回收补助手续一站式办理

    三轮车回收经济补助发放仪式9时半才开始,可昨天清晨5时半,72岁的诸显松就起床了。家住上陡门的他约上伙计陈建荣,一大早就将两人合伙的人力客运三轮车骑到江滨路集合,7时多就到了状元的“联运停车场”。他们牌号为623的“红车”排在第一位,经现场工作人员帮忙填写申请表,7个工作台的手续一站式办理完毕,伙计俩平分了10万元的三轮车回收经济补助金,开心地笑了。

    从1987年开始踏三轮车的郑阿友今年61岁,也早早到了现场,他说:“首批领经济补助的人都来了,这次回收补助的政策比较合理到位,我很满意,没意见!”

    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经济补助办理的流程手续,由相关部门集中在一起,现场一站式办理。

    逾期未办不享受优惠政策

    温州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自6月1日开展以来,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有序推出。鹿城、龙湾、瓯海均积极开展人力客运三轮车的淘汰回收工作,车主们纷纷自愿签订安置意向书。据统计,截至7月14日,市区2162辆应回收的三轮车中,已签订补助安置意向书1910辆,签订率为88.34%。其中选择经济补助的1582.5辆,占82.85%;327.5辆人力三轮车选择安置出租车,占17.15%。

    据了解,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安置出租车工作方案也已出台。此次安置的出租车经营方式采取组建合伙体委托现有市区出租车公司经营的模式进行。每位三轮车车主均为合伙体股东,按红车4辆安置1辆出租车,黄车和双屿、黄龙、站前、龙湾蒲州、瓯海梧田、景山、新桥三轮车8辆安置1辆出租车的比例,共同出资购置出租车,分摊实际经营中产生的费用。根据方案,三轮车车主在组成合伙体、委托出租车公司管理、购置车辆后,交警和运管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确保9月初安置的出租车上路营运。

    温州市区三轮车回收补助安置工作至8月31日将全部结束,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交车辆办理注销手续的,逾期将不予享受经济补助或安置出租车等优惠政策。与此同时,8月1日至8月31日,市区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限制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9月1日起,市区整治重点区域内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如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将一律予以取缔。